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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定向培养】广西大学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报考指南宣传

来源: 日期:2020-07-23 阅读:

广西大学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报考指南

 

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、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》(桂农厅发〔202017号),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、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0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》(桂农厅电〔202025号)等有关规定,广西大学2020年招收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生。

一、招生专业

植物生产类(包括农学、植物保护、园艺3个专业)、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、动物科学专业。学制四年,对达到相关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,授予农学学士学位。

二、招收对象及条件

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、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(市、区)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。

1.高考成绩达到2020年我区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
2.热爱祖国、品行良好、遵纪守法、志愿从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事业。

3.原则上招具有本县(市、区)户籍考生。

三、录取原则

面向定向县(市、区)内生源按照高考成绩(含加分)择优录取,生源不足的,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有招生计划的其他县(市、区)征求有志愿考生意见,对同意调剂的考生,优先招录农村户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。

四、费用保障

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培养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和生活费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。

五、报到入学

录取为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生的考生,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(一式6份),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。不签协议者不予报到注册。

六、户籍管理

定向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,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。

七、毕业就业

定向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,由协议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就业,在乡镇农业推广机构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5年以上。生源所在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、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,要根据《协议书》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,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,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。

八、履约管理

定向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。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、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,退还已补助的学生生活费,并缴纳违约金。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定向生服务期内不得抽调借调或正式调入其他单位。

九、广西大学2020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